A1-A7 收口OA统一审批中心与企微基础设施路线
这个提交包含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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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票是报销凭证,附件是补充材料,二者不能混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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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已经报销、他人已报销、重复上传的发票不能加入新的报销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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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服务端必须强约束,前端只负责友好提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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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报销审批必须在 OA 内完成,企业微信只发送提醒和 deeplink,不作为报销审批流或财务附件主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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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发票状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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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新工单中引用
屏蔽一个用户